全体市民,这封消防安全公开信请查收!

2024-07-19 16:59 市消防救援大队

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天气炎热,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平安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期盼与追求,余姚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参与。为切实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醒您,要时刻注意消防安全,牢记以下安全常识:

一、强化消防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居家做到“三清三关”。“三清”易燃可燃物,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三关”危险源,即:使用结束或出门前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

三、安全使用电器。定期检查单位、家中电气线路,使用合格电器、电线,电线应穿管保护;不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拒绝购买、使用“三无”电器产品,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而引发火灾。

四、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做好对老人、孩子等特殊群体的监护,尽量避免让老人和孩子独自用火、用电、用气。对于独居老人,要经常帮助检查室内燃气、电气、火源,及时消除隐患,嘱咐提醒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五、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事项,按照集中充电管理要求存放电动自行车,切勿将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户、占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切勿私拉乱接“飞线”充电。

六、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勿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出入口、消防车通道及消防登高面,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七、场所“三提示”。在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要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爱护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火种乱丢乱弃,以防引发火灾。

八、掌握逃生技能。如遇到火灾,切勿乘坐电梯,不要贪恋财物,沉着冷静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生;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妨碍人员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九、维护单位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全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巡检,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人员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全员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十、增强火灾防范意识。提倡家庭、出租屋、群租房、临街门店、小型加工作坊、“九小”等场所购买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确保起火后能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提高消防安全系数。

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燃”。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防火除患保平安,为建设“平安家园”贡献力量。

 

 

                            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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