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奖励资金发放三则 余姚电商资源网转载
余姚市2022年度首批农旅融合示范点(等级农家乐)奖励资金公示 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104号)以及《关于清理规范农旅融合示范点(农家乐)经营主体及经营活动的通知》(余农【2021】100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乡镇审核、市级部门联合踏勘,认定余姚市牟山湖垂钓中心等4家单位为余姚市首批农旅融合示范点(等级农家乐),现根据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余姚市农业产业现代化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21】249号)文件精神,拟对余姚市牟山湖垂钓中心等4家单位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详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0月21日,如有异议,联系电话:62830237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度首批农旅融合示范点(等级农家乐)拟奖励资金公示表
农业农村局关于拟下拨2020-2021年度种植业“六园”示范基地创建奖励资金的公示 20221017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级种植业“六园”示范基地的通知》(甬农发[2021]71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市级种植业“六园”示范基地的通知》(甬农发[2021]192号)确认,依据《关于印发余姚市农业产业现代化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21]249号)中规定的标准,给予每家20万元政策性奖励。本次下拨资金总计为106.6万元,其中,2020年度兑现资金为26.6万元(详见附件1);2021年度下拨80万元(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62830911。 附件1: 2020年度余姚市被认定宁波市级种植业“六园”示范基地配套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注:“*”已于2021年10月8日预拔(文件号为余农[2021]168号)。
附件2: 2021年度余姚市被认定宁波市级种植业“六园”示范基地创建奖励资金一览表 单位:万元
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余姚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余农〔2022〕118号)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申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部门现场实地查验,现对符合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的2家经营主体进行公示。 对以上实施主体申报项目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0月26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前联系余姚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4-62830125。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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