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6处革命文物入选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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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近日,市政府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 今年以来,市文物部门在积极做好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启动实施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申报工作,经认真调研、严格遴选和意见征求,并经市政府确定公布,最终有6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成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中共浙东临委成立旧址、浙东鲁迅学院成立旧址、“新新公司”旧址、“红一师”蔡家缴枪旧址、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碑、胜归山烈士陵园。 截至目前,我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市级文物保护点97处。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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